根据集团公司冀交投党委〔2022〕80号文件,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决定,孙宏军同志自2022年5月27日起兼任公司党委书记、提名任董事、董事长;王子鹏同志任公司党委委员,提名任副总经理;王军同志任公司党委委员,提名任总会计师;王立法同志任公司党委委员,提名任副总经理;贾明同志任公司党委委员,提名工会主席候选人。
根据集团公司冀交投组〔2022〕301号文件,经集团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,自2022年5月27日起,委派孙宏军同志任公司董事、董事长职务。
根据集团公司冀交投组〔2022〕316号文件,经集团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,自2022年6月10日起,委派王子鹏同志任公司董事职务;委派禹书清、杜群乐、张忠民同志任公司董事(外部)职务。